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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的有效性

01

学习正文

限制行为能力人制度

17 岁的高中生签约买车,重度失智的老人签约卖房,他们未必看得清这笔交易对自己是好是坏。

民法先看签约那一刻的实际状态。判断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结果的能力叫意思能力,重度失智或者喝得烂醉的人往往没有。签约时(作出意思表示时)没有意思能力的,这个契约(法律行为)无效,见下面「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可是事后要证明「签约那一刻没有意思能力」并不容易。

所以民法还设了限制行为能力人制度:按年龄或家庭裁判所的审判,事先认定哪些人不能完全靠自己交易。一个人不靠别人代理或同意、自己单独作出有效法律行为的能力,叫;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叫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单独签下的契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事后取消,不必证明签约时的状态。

一、哪些人受保护,由谁来保护

限制行为能力人什么样的人保护人
未成年人未满 18 岁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亲权人),没有亲权人时是未成年后见人
平时几乎不能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经家庭裁判所作出后见开始的审判成年后见人
日常买东西没问题,但买卖房子、借钱这类重要的事往往判断不了;经家庭裁判所作出保佐开始的审判保佐人
被补助人大多数事都能自己判断,只有少数复杂的交易需要人帮忙;经家庭裁判所作出补助开始的审判补助人

成年年龄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由 20 岁降为 18 岁。

打个比方:成年被后见人的行为能力约 60%,被保佐人约 80%,被补助人约 90%。数字不是法律规定,只表示限制由重到轻;各自实际能单独做什么,下面逐一说明。

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本人委托就能代本人签约的人:亲权人、未成年后见人和成年后见人都是法定代理人,保佐人、补助人不是。

保护人同意权取消权代理权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有有
成年后见人没有有有
保佐人民法列出的重要行为有须另作审判
补助人审判指定的行为有须另作审判

保佐人、补助人要取得代理权,须家庭裁判所就特定的法律行为另作审判;本人以外的人请求时,须经本人同意。

谁可以请求审判

成年被后见人、被保佐人、被补助人这三种,要有人向家庭裁判所请求,裁判所才会审判。例如家人发现老人的判断力越来越差,就可以去请求。能请求的不只是本人和配偶者,四亲等内的亲属、检察官也可以;已担任本人未成年后见人、保佐人等职务的人也可以。

补助开始的审判有一点不同:本人以外的人去请求,须经本人同意。被补助人大多数事都能自己判断,要不要受保护,也能自己决定。

二、未成年人单独签的契约,哪些能取消

未成年人签约,要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同意就签的,可以取消。但下面三种不需要同意,单独作出也不能取消:

情形例子
单纯取得权利或免除义务接受不附负担的赠与;债权者免除未成年人的债务
处分法定代理人允许处分的财产用父母允许自由花的零用钱买东西;用指定作生活费的钱支付生活开支
法定代理人许可的营业范围内的行为被许可经营旧衣买卖,为这项营业进货
  • 附负担赠与是接受赠与的同时,自己也要承担义务,例如收下土地,但要替赠与人还一笔借款。它不属于单纯取得权利,要同意。
  • 营业许可只及于被许可的那项营业。被许可经营旧衣买卖的未成年人,为自己居住买房子,与营业无关,仍要同意;没有同意的,可以取消。

三、成年被后见人为什么得到同意也能取消

成年被后见人签的契约可以取消,只有买日用品等日常生活的行为除外。

情形未成年人成年被后见人
事先得到保护人的同意不能取消仍可以取消
接受赠与等单纯取得权利的行为不能取消可以取消

成年被后见人即使事先得到同意,签约时也往往不能照着同意的内容去做,所以得到同意也可以取消;成年后见人也因此没有同意权。成年被后见人的交易,通常由成年后见人代为办理。

接受赠与这类单纯取得权利的行为也一样。未成年人有这项例外,是因为白得好处不会吃亏;成年被后见人却连「这笔交易是不是只有好处」也难以判断,所以民法只把日常生活的行为除外,其余一律可以取消。可以取消不等于必须取消,确实有利的交易,不取消就是了。

成年被后见人签约时如果连意思能力都没有,这个契约本来就无效,不必等取消。

四、被保佐人、被补助人哪些事要同意

被保佐人平时可以自己交易,只有民法列出的一些重要行为要保佐人同意,家庭裁判所也可以另外指定其他行为须经同意。没有同意就作出这些行为的,可以取消。与不动产交易相关的主要是:

  • 买卖不动产等重要财产
  • 借款,或者当保证人
  • 把财产赠与别人;拒绝别人的赠与,接受附负担的赠与,放弃遗赠
  • 承认或放弃继承(相続),分割遗产
  • 新建、改建、增建或大修缮建筑物
  • 订立超过一定期间的租赁:土地超过 5 年,建筑物超过 3 年

拒绝赠与看起来什么也没付出,却会让被保佐人失去本来可以得到的财产,所以也要同意。

被补助人同样平时可以自己交易。家庭裁判所可以从上面这些重要行为中选出一部分,通过审判规定为须经补助人同意;被补助人没有同意就作出这些行为的,可以取消。

保护人不同意时

须经同意的行为不会损害本人的利益,保佐人或补助人却不同意时,家庭裁判所可以依本人的请求作出许可,代替同意。得到这项许可后作出的行为,不能取消。

五、谁能取消,什么时候不能再取消

谁能取消

可以取消的,除了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还有法定代理人等代理人、继承人(相続人)等承继人,以及保佐人、补助人这类有同意权的人。

本人取消不需要保护人同意。未成年人没有问父母就把契约取消了,父母不能以「取消没有经过我同意」为由,再把这个取消取消掉。

相对方不知情也可以取消

卖车的人是交易的另一方(相对方)。卖车的人不知道买主是未成年人,而且没有过失(善意无过失),未成年人一方也可以取消。即使相对方不知情,也优先保护限制行为能力人。

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了让相对方相信自己是行为能力人(例如谎称已成年)而用了诈术,就不能取消。骗人的一方不值得保护。被补助人让相对方误信自己已经取得补助人的同意,也算诈术。

追认之后不能再取消

可以取消的人也可以选择不取消,明确认可这份契约,这叫追认;追认之后就不能再取消。本人自己追认,要在取消的原因消失之后(例如未成年人已经成年),并且知道自己可以取消;这时父母反对也不影响。

可以追认之后,本人履行了契约、要求相对方履行,或者把通过契约取得的权利转让给别人,如果没有保留异议,即使没明说追认,也当作追认,这叫法定追认。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前,没有问父母就把买来的房子转卖给别人,那时还不能追认,不构成法定追认,原来的买卖仍然可以取消。

取消权从可以追认时起 5 年、从签约时起 20 年不行使就消灭,与因错误、诈欺、强迫的取消相同,见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一节。

六、后见人代办时受哪些限制

成年后见人与未成年后见人合称后见人。

本人住的房子,要家庭裁判所许可

成年后见人代成年被后见人处分本人居住用的建筑物或其敷地时,无论是出售、出租、解除该处的租赁契约,还是设定抵当权,都须取得家庭裁判所的许可。住处一变,对本人的身心影响很大,所以要家庭裁判所把关。

代为处分的对象要不要家庭裁判所许可
本人居住的建筑物、敷地要
不供本人居住的办公楼、仓库不要
轿车等动产不要

后见监督人同意什么

家庭裁判所可以另选后见监督人,监督后见人的工作。有后见监督人时,后见人代本人从事营业,或者代本人作民法列出的、被保佐人须经同意的那些重要行为,要经后见监督人同意。后见人取消成年被后见人的行为,不需要后见监督人同意。

后见监督人的同意代替不了家庭裁判所的许可:处分本人住的房子,后见监督人同意了,仍须取得家庭裁判所许可。

与本人利益相反时

后见人与本人利益相反的行为,后见人不能代理,要请家庭裁判所选任特别代理人;有后见监督人时,由后见监督人代表本人,不必另选。放弃继承没有交易对方,但后见人与本人同为继承人时,后见人代本人放弃,后见人自己的继承份额就会增加,这也属于利益相反的行为。

谁能当后见人,怎么产生

未成年人不能当后见人。

后见人怎么产生
成年后见人家庭裁判所作出后见开始的审判时,不待另行请求,自行选任(依职权)
未成年后见人最后行使亲权的人可以用遗言指定;没有指定时,家庭裁判所依未成年人本人、其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选任

家庭裁判所选任未成年后见人,也不限于从亲属中选。

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

买卖土地,要卖主说「卖给你」、买主说「我买」,双方的意思一致,契约才成立。像这样把想让某种法律效果发生的意思向对方表达出来,叫意思表示;契约这类由意思表示构成、会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叫法律行为。作出意思表示的人叫表意人,契约的另一方叫相对方。

问题出在意思表示有毛病的时候:说出口的并不是真心话,或者真心话本身是在搞错、被骗或被逼的情况下形成的。民法按情形分别规定为无效或可以取消,还规定能不能拿无效或取消去后来出现的第三者(例如从买主那里再买下这块地的人)。对抗,就是向契约双方以外的人主张契约无效或已经取消。第三者是否受保护,常常看第三者知不知道实情:

说法意思
善意不知道某件事
恶意知道某件事,与品德好坏无关
善意且无过失不知道,而且稍加注意也发现不了
善意但有过失不知道,但稍加注意就能知道

判断的主线是:表意人自己越有责任,越要保护相信了表面情况(例如登记、契约书)的第三者。开玩笑或与相对方串通造假,是表意人自己造出了假象,第三者只要善意就受保护;自己搞错或被骗,表意人多少也有疏忽,第三者要善意且无过失才受保护;被人威胁,表意人没有可责备之处,任何第三者都不受保护。

一、无效和取消有什么不同

无效和取消都会让法律行为失去效力,区别在要不要有人出面:

什么时候失去效力
无效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不需要谁出面主张
取消取消之前有效;有权取消的人表示取消后,当作从一开始就无效

因错误、诈欺、强迫而可以取消的行为,只有表意人本人、表意人的代理人,以及继承人等接过表意人地位的人(承继人)有权取消。相对方不能取消。

契约取消后,双方要把已经从对方那里得到的东西还回去(原状恢复)。例如土地买卖取消后,买主要把登记转回卖主,卖主要退还。这两项义务要同时履行:一方还没履行,另一方也可以先不履行。

追认与取消权的期限

可以取消的人也可以选择不取消,明确认可这份契约,这叫追认;追认之后就不能再取消。追认要在取消的原因已经消失之后(例如已经摆脱了强迫),而且可以取消的人知道自己有权取消,才有效。

取消权不行使也会消失:从可以追认时起 5 年不行使,或者从作出这个行为时起满 20 年,取消权就因时效消灭。

二、哪些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无效

意思能力是判断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结果的能力,重度失智或者喝得烂醉的人往往没有。作出意思表示时没有意思能力的,这个法律行为无效。

有没有意思能力,只看作出意思表示那一刻的实际状态,与行为能力是两回事。例如未成年人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许可,可以在某项营业上单独签约;但签约那一刻没有意思能力的,这个行为照样无效。

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也无效,例如约定请人去犯罪、事成之后付钱。即使双方都同意,也一样无效。

三、明知不是真心说出的话算不算数(心里留保)

A 开玩笑对 B 说「这块地 1 万日元卖给你」,心里并不想卖。像这样表意人明知不是自己的真心还作出意思表示,叫心里留保。

心里留保原则上有效:B 只听得到 A 说的话,相信了这句话的 B 应当受到保护。但 B 知道 A 不是真心,或者稍加注意就能知道时,意思表示无效。在这种无效的情形下,如果登记已经转到 B 名下,B 又把土地转卖给不知道这是玩笑的 C,A 不能拿这个无效对抗 C。

四、串通签的假契约,能不能对抗第三者(通谋虚伪表示)

A 怕债权者扣押(差押え)自己的土地,与 B 商量好签一份假的买卖契约,把土地的登记转到 B 名下,其实并不想卖。像这样与相对方串通(通谋)作出的虚假意思表示,叫通谋虚伪表示,在 A 与 B 之间无效。

可是登记上 B 已经是所有者。C 相信登记,从 B 那里买下这块地,A 就不能拿「那是假买卖、无效」来对抗不知道是假买卖的 C。A 自己参与制造了假象,所以第三者只要善意就受保护,不问有没有过失,第三者也不需要办好登记。

这里的第三者,是以假买卖为基础、与这块土地新产生利害关系的人:

人算不算第三者
从 B 那里买下土地的人算
扣押了这块土地的 B 的债权者算
从第三者那里再买下土地的人(转得人)算。第三者恶意、转得人善意时,转得人受保护
租借 B 在这块土地上所盖房子的人不算,租的是房子,与这块土地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第三者善意时,A 也不能拿无效对抗之后从第三者那里买下土地的转得人,即使转得人知道是假买卖也一样。

五、自己搞错了,什么时候能取消(错误)

错误分两种,能否取消的条件不同:

种类例子能否取消
说出口的与心里想的不一致(表示行为的错误)想卖 100 万日元,却说成 10 万日元;把日元换算成外币时算错,报出的价格不是自己想要的价格错误重要时,可以取消
心里想的与说出口的一致,但作决定所依据的情况搞错了(动机的错误)以为名画是赝品,才以 10 万日元卖出错误重要,并且向相对方表示过自己是以这一情况为前提作决定的(明说或从言行看得出来)时,可以取消

所谓重要,是指按这笔交易的目的和一般交易观念(取引上的社会通念)来看,要不是搞错了,表意人就不会作出这个意思表示。

重大过失,是指疏忽得很明显,一般人几乎不会这样搞错。表意人因自己的重大过失而搞错时,原则上不能取消。但下面两种情形仍然可以取消:

  • 相对方知道表意人搞错了,或者相对方自己因重大过失才没发现
  • 相对方也搞错了同一件事(共同错误)

表意人以错误为由取消后,不能拿这个取消对抗取消之前出现的、善意且无过失的第三者;第三者恶意或有过失时,可以对抗。

六、被骗或被逼签的契约,能不能取消(诈欺与强迫)

诈欺是骗人,让对方信以为真而作出意思表示;强迫是威胁,让对方因害怕而作出意思表示。两种都是可以取消,不是一开始就无效。

骗人或威胁的是契约以外的人

A 把土地卖给 B,骗 A 或威胁 A 的却是契约以外的人,B 并没有参与。考题把这叫第三者诈欺、第三者强迫,这里的「第三者」指骗人或威胁人的人,不是后来买地的人:

情形卖主能否取消
别人骗了卖主(第三者诈欺)只有买主知道卖主被骗,或者稍加注意就能知道时,才可以取消
别人威胁了卖主(第三者强迫)不问买主知不知道,都可以取消

取消之前出现的第三者

A 受 B 的诈欺或强迫把土地卖给 B,B 又转卖给 C,之后 A 才取消契约:

取消的原因卖主能否对抗从买主那里买下的人
诈欺买下的人善意且无过失时不能;知道诈欺,或者不知道但有过失时,可以
强迫可以,买下的人善意且无过失也一样

强迫的受害人没有可责备之处,所以受到更强的保护。无论诈欺还是强迫,C 有没有登记都不影响结论。

取消之后才从 B 那里买下的第三者,与 A 之间按登记先后决定谁优先。

七、第三者什么时候受保护

情形当事人之间不能对抗的第三者
心里留保原则有效;相对方知道或能够知道不是真心时无效善意的第三者
通谋虚伪表示无效善意的第三者
错误可以取消善意且无过失的第三者
诈欺可以取消善意且无过失的第三者
强迫可以取消没有,对任何第三者都可以对抗

八、附条件、附期限的契约

A 对 B 说:「你明年考过宅建,我就把这栋房子送给你。」像这样让契约的效力取决于将来会不会发生、还不确定的事,叫附条件;取决于将来一定会来的日子(例如「明年 4 月 1 日起」),叫附期限。

种类效力什么时候变
停止条件:条件成就,契约才生效从条件成就时起生效,不溯及到签约时。双方约定溯及的,按约定
解除条件:条件成就,契约就失效从条件成就时起失效
  • 条件还没着落时,不能损害对方的期待:考试之前 A 放火烧了房子,B 考过之后,A 要赔偿 B 的损害。
  • 故意妨碍条件成就:因条件成就而吃亏的一方故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对方可以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因条件成就而得利的一方用不正当手段让条件成就的,对方可以视为条件没有成就。
  • 条件只看债务人自己愿不愿意(例如「我想给的时候就给」)的停止条件,契约无效。
  • 签约时 A 已经没有意思能力的,契约从一开始就无效,之后条件成就也不会生效。

期限一般是为债务人的利益而定:到期之前可以不还,这叫期限利益。债务人可以放弃期限利益提前还,但不能因此损害对方的利益。债务人破产,或者毁坏、减少了担保的,就不能再主张期限利益。

02

互动图解

动手试一次

17 岁的甲没有取得父母同意,向乙买了一辆二手车,代金(应付金额)还没有全部付清。拨动开关改变情形,看甲的父母还能不能以甲未成年为由,取消这份买卖契约。

情景模拟
乙知不知道甲未成年
甲有没有谎称已成年
付款用的钱
后来的情况

父母可以取消

甲没有取得父母(法定代理人)同意就订立的契约,可以取消。对方知不知道甲未成年,都不影响这一点。

03

一问一答

过去问原句 · 8 条
已判 0 / 8
(建物の賃貸借契約の有効性について)賃借人が賃料の支払を7日以上怠ったときは、賃貸人は、直ちに賃貸物件の施錠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旨の特約は無効である。
(建物の賃貸借契約の有効性について)賃借人が差押え又は破産手続開始の決定を受けたときは、賃貸人は直ちに賃貸借契約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旨の特約は無効である。
(建物の賃貸借契約の有効性について)被保佐人が保佐人の同意を得ずに締結した期間2年間の定期建物賃貸借契約は無効である。
(建物の賃貸借契約の有効性について)定期建物賃貸借契約でない賃貸借契約の締結時に設定される、期間満了時に賃貸借契約を解約する旨の特約は無効である。
(成年後見について)成年被後見人である賃貸人が賃貸借契約を締結した場合において、締結時に賃貸人の判断能力が回復していたとしても、家庭裁判所により後見開始の審判が取り消されていなければ、成年後見人は、賃貸人本人が3か月前に締結した賃貸借契約を取り消すことができる。
(成年後見について)賃貸人が意思無能力の場合、賃借人が賃貸借契約の解除の意思表示をするために必要なときは、賃借人は、利害関係人として、家庭裁判所に賃貸人の後見開始の審判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成年後見について)成年被後見人である賃貸人が、契約期間を2年とする定期建物賃貸借契約を締結しようとするときは、成年後見人の同意を得て、賃貸人本人が賃貸借契約を締結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成年後見について)賃貸人の後見開始の審判がなされたときは、成年後見人は、その審判を理由として、存続中の賃貸借契約を取り消すことができ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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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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